
積分期限
本期積分計劃期限2008年4月11日——2009年12月31日,期滿后積分計劃另行頒布。
積分方法
積分方法(特別聲明:該積分認定方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此前的行為不納入積分)
積分參與方法
積分計劃參加者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必須首先成為盛潤會會員,遵守盛潤會會員章程。
關于購房類積分
1. 在參加購房類積分時,請會員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由銷售人員協助辦理各項積分證明手續。
2. 關于“購房類積分”:“ 購房類積分”中所稱的購房是指會員個人直接購買盛潤置業及下屬公司所開發的在售物業(含住宅、辦公用房、商鋪、車位、庫房等)。其中暫不包括二手房。
3. 關于購房折扣:除特別說明外,積分獎勵可與正常的公開購房折扣或不同時期的活動折扣同時享受。單套房屋累計綜合優惠不超過5%。
4. 關于會員身份審核:參加購房類積分時請會員主動出示會員卡,由銷售人員查驗會員身份。
5. 關于填寫《積分確認表》:銷售人員確認積分行為符合規定后,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同時,會員應在購房積分確認表上簽名確認,積分確認手續應在成交當日同時辦理。積分抵扣房價的兌付,必須在正式簽署購房合同前與銷售折扣一并進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不再補辦。
6. 關于購房類積分的選擇:同一次購房只能選擇一種積分方式(首次購房、再次購房),推薦購房:同一套房產只能有一個推薦人享受積分,被推薦購房者必須為非盛潤業主,推薦者必須為盛潤業主。
7. 關于活動積分:參加制定活動積分,請于活動現場出示會員卡進行身份驗證,并于《會員活動登記表》上簽名,即視為積分確認。
8. 關于推薦購房的確認:辦理推薦購房積分時,被推薦人必須于簽署買賣合同時填寫“推薦購房證明”,方能辦理推薦購房積分確認。簽署買賣合同后再補辦手續視為無效。
9. 換房、退房等變更的處理:當會員購房發生換、退房時,原已辦理的積分即時作廢,于辦理退房、換房、更名手續時一并辦理積分換退手續。
10. 本積分計劃由盛潤置業的主管部門盛潤置業策劃部負責解釋,盛潤各營銷部門負責執行。